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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文山州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荣获“全国社会救助先进单位”;文山州民政局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文山市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荣获“云南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文山州民政局副局长周宇春、富宁县民政局副局长牟德智、丘北县民政局核对中心主任张寿、马关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李忠全、西畴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胡运翠、麻栗坡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李中华等6人分别荣获“云南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
社会救助工作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2022年,文山州民政系统聚焦特殊困难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大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注重关心生活困难群众,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一是全州社会救助从“8+1”救助体系到“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创新发展,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全州近40万名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保障、1万余名困难群众纳入特困供养救助、临时救助5余万名突发困难的群众。二是社会救助兜住全州困难群众,确保困难群众不返贫。全州65.25万贫困人口中有17.11万人纳入低保,其中:2万余名贫困人口通过民政兜底保障脱贫。三是稳步提高救助保障标准。2022年,全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提高到5343元/人/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提高到700元/人/月,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指导标准统一提高到910元/人/月。四是做好精准救助,兜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压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职责,强化线上、线下数据比对,加强入户调查核查,确保精准救助,保障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五是创新救助申办渠道,提高救助效率。全面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困难群众通过手机微信的“政府救助平台”即可申请民政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推广异地申报救助,将异地困难群众纳入本地救助范围。推广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下放至乡镇(街道),缩短救助办理时间,优化办理流程。
下一步,文山州民政系统将以昂扬精神,围绕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向着第二个一百年的目标行进。(覃 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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