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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文山州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聚焦特殊困难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在今年的全国社会救助先进单位评选中,文山州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荣获“全国社会救助先进单位”称号。
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文山州有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30余万人,占总人口的8%以上,贫困面广,困难群众人数多,社会救助任务艰巨。
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山州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先后组织开展全州低保专项治理、脱贫攻坚精准救助行动、“兜住兜准兜牢”行动等工作,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保障范围。10年来,全州50余万名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保障、3万余名困难群众纳入特困供养救助、临时救助20余万名突发困难的群众;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02.43亿元,发放城乡特困供养金6.16亿元,发放临时救助金2.79亿元。今年来,全州纳入城乡低保困难群众29.7万人,纳入特困供养1.06万人,临时救助5.72万人次,全州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切实兜牢“民生之底”。
救助体系更加完善
近年来,文山州社会救助从“8+1”救助体系到“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创新发展,从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8项社会救助制度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救助体系到“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即: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程度和致贫原因划分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全体居民三个救助圈层,分别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形成多层次的分类救助体系。
保障标准稳步提高
文山州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结合实际,稳步提高全州各类民生保障标准。2012年,全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35元/人/月,到2022年,全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提高到445.25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翻了3倍。2012年全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80元/人/月,到2022年,全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提高到700元/人/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翻了2.5倍。2012年全州特困供养人员平均补助水平104元/人/月,到2022年,全州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指导标准统一提高到910元/人/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最高835元/人/月,全州特困供养人员补助水平翻了近9倍。
兜底保障更加温暖
脱贫攻坚期间,民政社会救助勇担重任,与扶贫部门从政策、对象、标准和管理4个衔接合力打响新时代脱贫攻坚战,民政救助兜底保障贡献了民政力量,展现了民政作为,全州近四分之一贫困人口纳入民政低保保障范围,即:全州65.25万贫困人口中有17.11万人纳入低保保障,其中,2万余名贫困人口通过民政兜底保障脱贫。
救助对象更加精准
成立由43家单位组成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文山州社会救助信息比对和信息比对服务制度》,充分利用各部门数据与社会救助数据比对,主动发现困难群众、主动救助困难群众,对不符合低保等社会救助条件的“应退尽退”,确保精准救助。同时,坚持“逢进必核”原则,对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逐一出具核对报告。截至目前,全州共完成核对16.88万人,出具核对报告4.9万份。
下一步,文山州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民生底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覃 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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