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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1周年之际,今年5月,文山市委编办批复同意文山市民政局单独设立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这是文山州首个正式审批成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是践行“文山之干”的具体体现。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隶属于文山市民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为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家庭监护,指导协调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等专门职能机构。
近年来,文山市积极探索民政履职以未成年人保护为切入点的“五社联动”社区治理模式初具雏形,个案会商机制、强制报告流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制度已正式行文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已经构建。2021年,文山市民政局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于2021年下半年开始,向省级民政厅申报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市,经过两轮省级专家评估组的审议后。目前已作为省级推荐的示范市对象正在向国家民政部进行申报,有望成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市。
参与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市的创建,旨在全面建设社会政策友好、权利保障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和发展环境友好的儿童友好型城市。文山首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建立,明确了具体机构、人员编制、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设立专门机构的强有力保障,是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文山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在全省内真正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起来、紧起来、快起来、跑起来,为全州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李永芬)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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