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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高度重视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工作,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决心,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不松懈,巩固斗争成果,扎实推进行业乱象整治,始终保持对自然资源领域违法乱象保持高压态势。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全市干部群众对矿产资源保护的法律意识,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非法采点死灰复燃,营造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良好氛围。坚决做到巡查排查及宣传工作全覆盖,共同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良好氛围,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处理非法违法采矿问题的举报。
——层层压实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是行业领域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分工,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健全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村(居)民小组四级管理机制,做到层层负责、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持续有力有效开展。
——依法有力打击。依法指导组织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对各类非法采矿违法行为开展整治,组织有资质的技术单位对非法矿点造成的矿产资源破坏进行勘测鉴定,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采矿点给于取缔,对非法采矿造成耕地、林地、水源地等破坏的行为,协商林草、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坚决做到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人的责任。
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拉网式的全面摸排、不定期的巡查、检查,全市共发现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36起。 其中:柳井乡12起;卧龙街道10起;东山乡10起;平坝镇1起;秉烈乡1起;古木镇1起;德厚镇1起 ;共出动车辆580车/次,人员2023人/次,收缴清运铝土矿14956.96吨(净矿量7639.39吨),捣毁筛矿机、发电机等非法盗采工具一批,立案3宗,结案1宗,没收违法所得41362.50元,罚款8272.50元,通过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面有效遏制了无证开采,私采盗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王立祥)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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