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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人员是困难群众中最困难、最脆弱的群体,为确保全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解决特困人员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今年来,文山州民政局聚焦分散特困供养照料护理需求,全面完成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护理照料服务协议签订工作。
一是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今年,全州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统一提高到858元/人.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集中供养一档835元/人.月、二档418元/人.月,三档251元/人.月,分散供养一档151元/人.月,二档88元/人.月,三档50元/人.月。
二是全面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在充分尊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优先就近选择低保、低收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确定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等服务。制定统一的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文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签订三方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相关职责。全州共有分散特困供养8860户9256人,全部完成护理照料服务协议签订,签订率100%。
三是落实委托照料服务内容。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后,督促照料服务人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全面落实照料服务。对于生活能够自理特困人员,重点协助其维护居所卫生、保持个人清洁、确保规律饮食;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针对其具体情况,上门提供协助用餐、饮水、用药、穿(脱)衣、洗漱、洗澡、如厕等服务。特困人员需要就诊或住院的,照料服务人要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通过村(居)民委员会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协助将其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提供必要的看护服务。
分散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的签订,是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物质类救助+服务类救助”的重要举措,有效提高了分散供养对象日常生活水平,真正把特困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文山州民政局 覃 贵)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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