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今年来,文山州以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投入力度,采取“四个到位”切实兜准、兜住、兜牢全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使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有效提升。
资金到位。不断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全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投入逐年增长。2021年,州级配套3000万元用于全州困难群众救助(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等救助),比2020年投入救助资金更多,做到救助资金投入逐年增长。
标准到位。今年7月起,全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6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提高到4770元/人.年;全州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858元/人.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集中供养一档835元/人.月、二档418元/人.月,三档251元/人.月,分散供养一档151元/人.月,二档88元/人.月,三档50元/人.月。
机制到位。困难群救助补助资金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文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文山州严格按照社会救助资金整合使用管理规定,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统筹使用,提升资金绩效,形成资金合力,发挥最大社会救助效应。
发放到位。文山州民政部门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加强审核、审批、发放等环节的管理,实行银行实名制发放,由银行统一代发,确保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时到位、按时发放、公开透明。
(来源:文山州民政局 覃 贵)
2024年02月28日 13:20
2024年02月28日 11:45
2024年02月28日 11:40
2024年02月28日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