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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文山州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解决吸引外资“盲点”“痛点”“难点”促进外资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切实解决我州吸引外资“盲点”“痛点”“难点”问题,提出了10条新举措。
“文10条”鼓励外资以独资、合资等方式投资建设文山州以三七为重点的中医药产业、以绿色水电铝为支撑的矿电产业、以康养为特色的旅游产业、以绿色食品为代表的现代农业“四大重点产业”。依据相关政策,积极推动外资企业“非禁即入”的普遍落实,让外资企业充分享有同等国民待遇。
进一步加大利用外资财政支持力度,对在我州投资、且当年实际利用外资2000万美元(含)以上的新项目,除享受省级财政的奖励外,州级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1%予以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人民币。各县(市)在州级奖励的基础上,可另行安排奖励。对在我州新设立并正常经营的外商金融机构,除享受省级财政的奖励外,州级财政分别给予如下奖励:外商独资法人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人民币;合资法人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人民币;合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分行、分公司),一次性奖励100万人民币。在文山州境内投资100万美元以上并正常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政府给予财政扶持。扶持资金视企业每年生产经营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进行测算,按照州、县(市)留存部分的60%给予财政扶持。
“文10条”还在用地、用工和用电方面提供优先保障政策,如被认定为见习基地的外商投资企业,招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云南省户籍)参加就业见习的,给予每人每月700元的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含)以上的企业,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用于补贴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必须按月及时足额发放见习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在改善营商环境,缓解外资企业生产经营中,切实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融资难、程序复杂等问题,降低外资企业用地、物流成本。如鼓励工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使用土地,根据产业类型特点和产业生命周期弹性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可按10年、20年、30年等年期合理出让工业用地,进一步降低工业用地成本。
“文10条”在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方面,努力提高通关便利化。加强口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加大顶层设计优化通关流程。落实通关制度改革,优化通关流程。全面推行开办企业“一窗通”,落实“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提升完善实体大厅服务功能,便于群众办事和加强窗口管理。推广无纸化全程电子登记,在线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企业登记“零见面”。建立外商投诉工作机制,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投诉箱、公开投诉电话、公布投诉受理办公室,及时收集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受理企业和群众营商环境问题诉求,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堵点”、“痛点”和“难点”,增强企业投资创业信心。
“文10条”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一把手”招商责任制,统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扶持政策,主动对企业开展“零距离、面对面”服务。每年安排次年因公出访年度计划时,增加有具体引资项目、有实际成效的招商引资工作任务,跟踪反馈投资线索并促成项目落地,确保出访实效。发挥资源和人文优势,建立文化旅游、矿产资源、农特产品等招商引资项目储备数据库,确保我州因公出国(境)团组都能带着资源“走出去”,谈成项目“引进来”,获得外资“促发展”。
(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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