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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168次常委会议和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省交通运输厅通知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州疫情防控物资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及相关从业人员通行顺畅,文山州发布紧急通知,全力保障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供应,做到防疫和生产两不误。
各县(市)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确保做到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确保各项农业生产和民生保障从业人员及时高效通行。各县(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要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的要求,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确需设置卫生检疫站检测乘客体温的,要督促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进一步增加路面管控和防疫检测力量,尽量采取复式(多式)监测等方式,提高监测效率,缩短车辆排队等待时间,提升公路通道通行能力,避免因防疫检测引发长时间、大范围拥堵缓行;坚决不准以任何原因占用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运输车辆快速通行;不得禁止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其他地区车辆通行。
要确保应急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及时运输,如应急防疫物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消毒用品;重要生产物资:成品油、电煤、天然气,农业、医疗生产资料;重要生活物资:粮、油、肉蛋奶、方便食品、糖、盐、蔬菜、水果以及符合绿色通道目录规定的鲜活农产品;社会保障物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处理、垃圾清运等特种作业车辆和物资,邮政快递、政府指令性运输物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所需设备和材料、与疫情相关的社会捐赠物资及其他重要物资。
各县(市)应急运输车辆要按相关通知要求,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运输车辆携《通行证》可享受“绿色通行”,应急运输车辆返程空载的,免收全程车辆通行费。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重要应急物资运输车辆持《通行证》在高速公路上享受“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的优惠政策,任何地区、单位(部门)不得任意阻挠、断行和查扣应急运输车辆。运送其它物资的车辆,各地不得以未持《通行证》为理由禁止进出本辖区。各检查站点坚决杜绝在疫情检测工作中随意扣押过往车辆运输的各类疫情防控保障物资。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办理复工复产从业人员《通行证》,不得无故随意刁难、无故阻 止涉及农业生产和民生保障从业人员进入本辖区开展农业指导和民生保障工作。
高速公路务必于2020年2月7日10时前全部打开已封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11 时以后,州应急指挥部将全面进行督察检查,凡是有令不行,拖延开通的,要严肃问责,构成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相关纪律规定追究责任。(文山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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